述 职 报 告

作者:汉阴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王英 来源: 录入者:hyrd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01日 点击数: 【字体:

         

2018年7月31日在汉阴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一次会议上 

汉阴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王英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会议安排,现将本人履职和廉政情况报告如下:  

2017年度,按照县法院党组成员分工安排,我主管刑事审判、执行、机关后勤管理等工作,分管执行局、刑事审判庭、办公室、涧池人民法庭,协助院长分管财务工作。2018年经院党组研究我不再分管执行工作。在此期间,我始终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根据法院党组的总体工作部署,按照“为民、务实、高效、清廉”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紧紧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以提高审判执行质效与加强后勤保障为中心,加强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较好地完成了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情况  

自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以来, 我在认真参加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的同时,积极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学习计划,扎实自学了《宪法》条文和相关辅导资料,并积极参加支部集中学习,通过写学习笔记、分组讨论和座谈等方式,我深刻领会到只有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才能充分发挥好宪法的国家根本法作用,充分发挥好宪法治国理政总章程的作用,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沿着正确的道路不断前行。自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召开以来,我认真贯彻会议精神,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开展学习,把主动争取人大监督与支持作为做好审判工作的有力助手,始终坚持重大事项、重点案件向县人大常委会请示、报告,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严格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为促进县法院审判工作提供了坚强支持。  

<!--[if !supportLists]-->二、 <!--[endif]-->依法履行职责及完成工作任务情况  

(一)、强化刑事审判保稳定。分管刑事审判工作以来,我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扎实做好“量刑规范化”工作,增强量刑公开性与透明度,促进庭审程序及量刑建议的规范化运作。2017年以来,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88件,审结270件,结案率达93.75%。一是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认真贯彻“扫黑除恶”会议精神,坚持把“两抢一盗”以及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作为打击重点,依法严厉打击。共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3人,3至10年有期徒刑10人。二是依法严厉惩处严重经济犯罪。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开展反腐败斗争的要求,严厉打击国家工作人员经济犯罪案件,运用审判职能,从严惩处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犯罪案件。共审结各类经济犯罪案件49件,判处67人。三是认真做好未成年人案件审理工作。强化和扩大少年法庭工作职能,进一步落实了“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寓教于审,建立了符合青少年心理和生理特点的“圆桌审理”模式,定期对未成年缓刑犯所在居委会、住所地进行回访考察,解答咨询,开展教育,加强联系,沟通协调。判处的9名未成年人罪犯中,缓刑、免予刑事处罚6人,重新犯罪率为零,达到了审判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四是扎实开展创建平安汉阴活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立的平安创建目标任务,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促进社会稳定。利用“6·26”“12·4”等有利时机,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择取典型案件在村组社区、农家院落、单位学校开展巡回审判,收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2017年以来,共开展巡回审判167场次,开展法制讲座、普法宣传30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近3万份,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600余件,诉前调解矛盾纠纷500余起,发挥了综治平安建设主力军作用,被省委政法委表彰为“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我个人被市委政法委表彰为“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  

(二)加大案件执行促民生。为兑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庄严承诺,我坚持把破解执行难作为维护公平正义的突破口,开展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夏季执行风暴”、“扶贫执行”等专项执行活动,积极探索新的执行方式。2017年共受理执行案件851件,执结811件,较2016年上升333.68个百分点,结案率95.3%,执行标的额4402.75万元,实际到位率87%。积极采取强制措施,对被执行人财物采取强制措施816次,司法拘留18人次,查控被执行人银行储蓄、车辆、房地产等信息637人次,媒体曝光23名“老赖”,有力震慑了“老赖”,最大限度实现生效裁判所确认的权益。特别在办理汉阴县宏刚建材公司拖欠35名农民工33万余元工资案中,灵活运用多种强制措施,最终全部将工资兑付给农民工,并且将该厂转包,既盘活了砖厂,又使附近农民能够在该厂做工,取得了很好的执行效果。同时,充分运用执行联动机制,妥善执行了轻工机械厂交付案,动岚健身拖欠会费案等多年未结、人数众多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为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做好行政后勤服务审判。为充分发挥办公室的服务审判职能作用,我带领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同时,要求办公室工作人员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意识和效率意识,努力在服务水平、服务效率上下功夫。在协调相关庭室业务配合及后勤保障的同时,严格要求分管庭室的政务管理工作,分管庭室未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特别是在搬入新审判楼以来,办公室在任务重、时间紧的情况下,圆满完成了文秘写作、会务保障、活动组织、车辆管理、对外协调等各项工作任务。在协助院长分管财务工作期间,我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上级和本院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坚持依法理财,充分发挥财务工作的保障和支持作用。以财务管理规范化、精细化要求为目标,强化监督检查,认真落实节约措施。认真履行财务管理“会签”职责,对报销单据、支出项目严格把关审核。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制度,规范资产管理、资产验收、资产报废程序。针对法院装备实际和经费状况,按照围绕业务、突出重点、立足当前、着眼发展的要求,指导财务人员制定装备计划,在物资采购中严格程序、精打细算,确保质量。  

三、廉洁从政情况  

作为党组成员、副院长,一名员额法官的我,深知法官的行为是否规范,关系着司法的权威性,裁判的公信力和执行力。我坚持从大局出发,对院党组作出的决议,想方设法抓好落实,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注意以自己的言行影响和带动干警。任职以来,自己持续认真学习了中央、省委对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最高法院规定的“八不准”,省法院制定的“六个严禁”及市中院的关于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严以律己,争做廉洁勤政的模范,时时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绝不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及贵重物品,未出现任何违法违纪现象。在各项考核和接待中,我严格遵守市中院“禁酒令”。在执法办案中,公正司法,绝不徇私枉法,严格遵守审判纪律,绝不为案件当事人说情,绝不私下会见当事人和律师。同时,对亲属约法三章:不准接受当事人的礼品,不准托当事人办事,不准替当事人说情。按照纪律规定,自觉遵守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礼品登记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生活上,不以权谋私,不涉入不文明、不健康的娱乐场所,不铺张浪费,在个人生活、日常工作等方面树立了良好形象。  

四、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改进措施  

自任职以来,自己虽在本职工作中做了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但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政治理论及业务学习还不够,综合领导能力及水平有待提高。具体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及业务学习,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形成良好的学习及思考习惯,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性原则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上下功夫,不断进行自我检查和自我批评,总结经验教训二是提高认识,理顺工作思路,严格落实司法责任改革,结合本院实际,开拓进取,开动脑筋,协助院长,将本院的各项改革进一步推向深入,使本院能以新的面貌创造新的成绩。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虚心向大家学习,深入基层和实际,进一步加强同全院干警及广大人民群众的联系,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了解群众的司法需求和自己工作的不足,自觉进行反思改正,实实在在地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从而也达到锻炼自己,增长才干的目的。  

总之,本人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将进一步加强学习,积极努力,务实进取,为汉阴县人民法院的审判事业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