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关于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作者: 来源: 录入者:admin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28日 点击数: 【字体:

汉阴县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    

关于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7526日在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汉阴县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作委员会主任  吴宁波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促进我县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按照《汉阴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安排,3月下旬至5月上旬,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庞清明带领调研组,先后深入到城关、涧池、漩涡、观音河、双河口等镇及村、社区、规模化养殖企业、搬迁安置点,汉江、月河沿线,围绕农村生活垃圾处置情况、环保设施建设情况、水质及水源地保护情况、大气污染防治情况、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情况,通过视察、暗访、座谈等形式进行了调研。通过调研,较为全面的掌握了近年来我县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是深入实施生态立县的重要举措,是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抓手,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从调研情况看,近年来,我县坚持生态立县、循环发展的工作理念,采取建管并重、综合治理等各项措施,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一)垃圾清运保洁实现全覆盖。随着城镇化步伐加快、移民搬迁快速推进,我县农村生活垃圾清运保洁任务逐年加重,各级对农村生活垃圾清运保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断提高,积极探索了垃圾清运保洁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取得了明显成效。2009年率先在全市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清运保洁试点工作,在逐年扩面推广的基础上,2015年,我县再次修订完善了《汉阴县农村生活垃圾清运保洁工作方案》,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440万元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清运保洁专项补助及绩效考核奖励,在全县全面推行“确保重点、覆盖一般、市场运作、政府监管”的运行机制,在80个重点保洁村,采取“农户收集、公司清运、集中处理”的保洁模式,在59个一般保洁村,采取“农户自我管理、公司定期清运”的保洁模式,实现了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清运保洁全覆盖。自20165月份以来观音河镇与博元公益推行的“扶贫+环保+公路养护”模式,共投入经费50余万元,配备保洁员及公路养护员40名,实现了全镇“所有路段有人管、河道垃圾有人清、归集垃圾有人运”的良好局面。城关镇镇人代会作出《农村生活垃圾费收缴实施办法》的决定,有力促推了该镇农村垃圾费征收工作。城关镇中坝村从2007年开始,在全县农村率先实施了村级生活垃圾费收缴,每年收取卫生费10万元左右,对村内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收集、集中清运、分类处置,初步探索出了一条村级垃圾清运保洁的长效机制。城关镇原大兴村将河道垃圾清捡分段承包贫困户管理,实现了河道无白色垃圾污染目标。在涧池镇的率先创新示范带动下,全县10个镇相继结合本镇实际,普遍推行了农村生活垃圾清运保洁公司化运作模式,运营机制逐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清运保洁基本实现了全覆盖  

(二)农村环保设施设备不断完善,近几年来,县政府及县环保、财政、住建、农林科技等部门,积极向上争取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相关项目资金8000余万元,且不断加快项目实施和设备采购,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的相关设施建设、设备配置逐步完善。累计新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33个、污水收集管网8400米、检查井210座;新建垃圾中转站24个、垃圾填埋场32个;配备垃圾转运车45辆、配套垃圾转运箱596个、垃圾桶2万余个。通过项目支持、合力共建,农村环保配套设施设备不断完善,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夯实了硬件基础。  

(三)水质及水源地保护进一步加强。围绕水污染防治,加强水源地保护,确保全县饮用水安全和“一江清水送北京”,县政府制定并组织实施了《汉阴县月河水质治理达标工作方案》。2015年以来,县镇两级财政投资1000余万元,建成汉江、月河沿线615处集镇生活污水治理过渡性工程,生活污水向汉江、月河直排问题得到有效控制;投入中央水污染专项资金1000万元,实施平梁至城关段污水管网建设,及时解决了平梁集镇至城关段沿线生活污水收集,并引入县城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排放;对全县近40户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开展专项整治,11户规模化养殖企业补办环评手续,配套建设畜禽粪便沼气处理设施,基本根治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问题;通过下达禁采令,联合执法,依法对月河沿岸24家采(洗)砂企业非法采(洗)砂行为进行了整治,盗采行为得到有效制止;通过政府举债投入专项基金500万元,实施月河河床生态修复工程,建设月河生态拦砂坝12道,促进了月河河床加快生态修复;对月河工业集中区15户涉水企业进行重点监管,督促新入驻企业严格按照环保“三同时”要求配备建设环保设施,规范了涉水企业排污行为;积极推进河长制,制定了《汉阴县境内河流河长制管理工作方案》,逐级签订了河长责任书,落实了 “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工作要求,夯实11位河长、92位巡河长水质监管工作职责,切实促进了水质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积极争取秦岭生态、水污染保护项目资金300余万元,建成观音河水库水源地和大木坝水源一级保护区围网工程17公里,规范设置了水源地交通警示牌、界标牌、宣传牌,落实了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应急预案,同时严格按照加强水源地保护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将2个水源地列入禁止开发和限制开发区域,从源头上控制了污染产生,县城2个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全县医疗机构废弃物定期统一运往市医疗废物中心进行集中处置,各镇卫生院医源性废水处置系统于2016年底全部建成投用,确保了医源性废水不直排污水管网和河流。  

(四)大气污染防治取得新成效。一是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有效控制秸秆焚烧造成的大气污染,严格落实镇村属地管理和三级网格管理责任制,将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细化到田、责任落实到人,对县内重点禁烧区域,实行宣传车巡回宣传、24小时轮守、集中收购、财政以奖代补、严格考核通报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疏堵措施,2016年夏季秸秆焚烧现象较上年同比下降90%以上,2017年县政府制定印发了《汉阴县“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7年工作方案》,秸秆禁烧工作以更加有效的措施在全县全面推行,并取得初步成效。二是不断深化燃煤污染治理,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加快清洁能源推广使用,加大“气化汉阴”推进力度,以工业园区企业为重点的锅炉“煤改气”扎实有效推进,冒黑烟污染大气现象基本杜绝。三是相关部门和各镇逐步将建筑工地,道路扬尘管理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对道路、施工场地、砂石及渣土车运输分别采取洒水、围挡、覆盖等抑尘措施。  

(五)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近年来,我县深入推进科学施肥,大力推广施用有机肥,开展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减少不合理化肥投入,2016年化肥施用量4万吨,同比减少1.3%,商品有机肥施用量达2.13万吨,同比增加50%;大力推广新型农药,推进绿色防控,实现农药减量控害,2016年农药使用量66.8吨,同比减少0.5%。农药、化肥用量实现“零增长”,商品有机肥用量实现大幅增长,有效减轻了农业面源污染。我县以规模化畜禽养殖大户为重点,按照畜禽养殖项目建设“三同时”的要求,走“圈—沼—菜”种养结合循环发展之路,全县规模化养殖企业大部分都配建有沼气池及粪污沉淀池,并流转有一定面积的种植用地,用于消纳畜禽粪污,有效控制了农业面源污染。2017年,县政府印发实施了《汉阴县土壤污染防治方案》,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二、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调研情况来看,我县在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面对农村环境治理设施建设历史欠账大,农村环境污染源点多、量大、面广的实际,以及中、省环保督察巡查交办的信访举报案件来看,我县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少,应引起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环保法的宣传有待加强。部分群众对环境污染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参与农村环境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没有认识到自己既是环境污染的制造者,也是环境污染的受害者。部分监管干部对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缺乏紧迫感责任感,对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重视不够,缺乏有效手段。部分单位和企业在处理发展与环保的问题上,没有做到统筹兼顾,重发展、轻环保的问题依然存在。  

(二)投融资渠道单一,农村环境治理项目建设滞后。目前我县农村环境治理硬件设施短板不少,急需建设的项目多,主要依靠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和本级财政投入,资金缺口大,导致汉江、月河沿线6镇两厂(场)及配套管网建设滞后,部分镇村无力配建垃圾转运站,部分镇村非标准化垃圾填埋场无力改造整治,全县垃圾清运车辆及配套收集箱配备不足等问题亟待解决。保持农村清运保洁全覆盖、常态化、标准化需要的资金量大,群众筹集部分落实不到位,仅靠财政预算资金难以提质增效。针对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基本属于公益性项目,社会资本投入积极性不高,两厂(场)运营PPP合作模式尚未进入实质性阶段,群众环卫保洁自筹资金不到位,上级专项及本级财政资金有限等问题,如何解决多元化投资,加快项目建设,提升农村环卫保洁水平问题十分紧迫。  

(三)执法监管不到位,环境污染问题仍然突出。一是农村垃圾清运保洁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不高。公路沿线、搬迁安置小区、重要景区等区域三堆六乱现象仍然严重,清扫保洁还不及时垃圾收集转运时效低;人为破坏环卫设施的行为时有发生。二是水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集镇居民生活垃圾污水随意向河道倾倒、排放现象依然存在;月河沿线豆制品加工小作坊生产废水直排问题时有发生;各镇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运营不正常,难以实现全面收集、有效处理、达标排放;部分地方小河小沟污染严重;观音河水源地保护区内存在居民未搬迁问题,越网垂钓现象时有发生,污染影响较难控制;月河沿线偷挖盗采砂石现象未能完全杜绝,网格化、“河长制”制度执行不力,基层巡河长水质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汉江、月河水质令人担忧;2106年安康市水质监测通报显示,月河三同出境断面水质在全市14大支流监测点位排名倒数第二,较上年呈变差趋势,出境断面水质达不到国家地表水II类水体标准的要求;矿产开采及尾矿库造成的水污染不容忽视。三是污染大气现象有禁难止,影响空气质量。群众主动配合参与秸秆禁烧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露天焚烧秸秆落叶、垃圾现象时有发生;建筑工地抑尘措施监管不到位,运输砂石、渣土车没有实现全覆盖,沿途抛洒现象十分严重;个别企业生产仍存在冒黑烟的问题。监测显示今年1-4月我县PM2.5PM10平均浓度持续高位,空气质量指数在陕南各县区中排名靠后。四是农村面源污染不容忽视。部分畜禽养殖企业在禁养区和限养区内依河而建,配套治污设施简陋、容量小,畜禽粪便没有及时有效处置,就地排放河道的问题依然存在。五是农村医疗废弃物管理还存在短板。村卫生室医疗垃圾、医源性废水处理不到位,医疗废弃物处置还不够及时,未达到相关法律规定的每两天收集一次的要求。  

(四)主体责任不清,农村环境综合监管力量薄弱。目前,我县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机制不够健全。部门之间、部门与各镇之间责任分工还不够明确,协调配合不够有力,治理措施还不够有效。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主要依靠政策宣传、行政推动,刚性执法手段运用较少。随着农村环境治理工作任务的加重,各镇没有农村环境治理日常监管工作机构,未配备专职的监管工作人员,难以保证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监管工作正常有效开展。  

三、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建议  

(一)加强法制宣传,提高环保意识。县政府及县环保、司法等部门要以“七五”普法为契机,把新《环保法》及配套法规作为我县“七五”普法的一项重要内容,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更为广泛、深入的法制宣传,切实提高民众的环保意识和文明意识,   增强民众保护环境、防治污染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二)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快环保项目建设。要继续加大向上争取环保项目资金的力度;根据财力情况,逐年提高县本级财政对环境保护的预算资金投入;要大力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环保项目建设;加快推进PPP合作模式在环境保护领域的广泛实施;要借鉴外县的好经验,积极探索推进农村垃圾清运保洁“全民缴费、有偿清运”制度,有效弥补清运保洁经费严重不足问题。要切实加快推进汉江、月河沿线6镇两厂(场)及配套管网建设进度,对镇村新增规范化垃圾转运站、增配清运保洁设备作出项目清单,适时建设。  

(三)强化执法监管,整治环境污染突出问题。针对本次调研指出的执法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建议由县环保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再次梳理汇总,查明问题原因,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单位,督导限期整改到位。  

(四)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农村环境综合监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长效推进机制,各责任部门、各镇主要领导要把环境保护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部门之间,部门与镇之间要协调配合、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好“县、镇、村三级网路”的环境监管体系作用。要充实基层环保力量,保障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监管工作正常开展。严格执行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对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工作不力、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