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刘莉为汉阴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2026年 9月 22日汉阴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汉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汉阴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刘莉为汉阴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