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集中组织开展2018年任后监督评议
和工作评议的通知
县政府办、经贸局、人社局,县移民局、招商局,县法院办,县电力局、农商银行:
根据《汉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后监督办法》《汉阴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后监督评议五年计划》(汉人发〔2017〕6号)和《县政府直属机构、省市驻汉单位工作评议五年计划》(汉人发〔2017〕7号)等文件精神,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将在7月下旬召开的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对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等4名同志进行任后监督评议,对县移民局等4个单位进行工作评议。为做好评议前期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对象
(一)任后监督评议对象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罗国才
县经贸局局长 喻胜全
县人社局局长 刘康明
县法院副院长 王 英
(二)工作评议对象
县移民局、招商局,县电力局、农商银行。
二、评议主要内容
(一)任后监督评议的主要内容
1.贯彻执行宪法和与本职工作紧密关联的法律、法规情况,贯彻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情况;
2.依法履行职能职责及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廉洁从政情况;
3.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县人大常委会审议、评议意见的情况;
4.县人大常委会认为需要评议的其他工作情况。
(二)工作评议的主要内容
1.贯彻执行宪法和与本行业工作紧密关联的法律、法规情况,贯彻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情况;
2.领导班子成员依法履行职能职责,廉洁从政的情况;
3.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县人大常委会审议、评议意见的情况;
4.在工作作风、服务水平、群众认可度和满意度等方面情况;
5.县人大常委会认为需要评议的其他工作情况。
三、评议方法步骤
评议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撰写报告。
7月上旬,组织召开评议工作动员会,常委会主要领导作动员。被评议对象按照上述评议的主要内容,结合2017年以来的工作情况,撰写好述职报告或工作报告,要求客观真实反映工作情况,正确估价成绩和不足,明确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述职报告原则上控制在3000字以内,工作报告原则上控制在4000字内。
第二阶段:开展视察。
7月中旬,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成立四个视察组,到被评议对象所在单位、相关部门和镇村进行视察了解。视察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召开座谈会、民意测评、走访代表、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听取所到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群众的意见,广泛了解被评议对象的履职情况。根据视察情况和民意测评结果,形成视察报告,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
视察时间以各视察组电话通知为准,视察任务分工附后。
第三阶段:会议评议。
7月底,召开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开展评议。被评议人员和被评议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向会议作述职报告或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其工作进行评议和民主测评。会后,整理归纳评议和测评情况,形成书面评议意见,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后,反馈给被评议个人及单位,供对照整改。
第四阶段:整改提高。
9月底前,被评议单位及个人按反馈的评议意见进行全面整改提高,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整改期满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将对被评议个人和单位的整改报告进行审查,决定通过或进一步整改。
四、有关要求
(一)7月24日前,被评议个人和单位按照统一格式规范(格式规范附后),向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报送书面述职报告或工作报告一式45份。
(二)届时,由被评议人员和被评议单位主要负责人到会并报告工作。
(三)视察调研活动严格遵守县委八项规定实施意见规定,接受基层单位和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