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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人大积极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稳步开展

作者:向敏霞 来源: 录入者:hyrd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7日 点击数: 【字体: 大】

  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实现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多次对备案审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新修订的《立法法》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9年底通过的《法规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工作办法》也对备案审查制度作了进一步规定。随着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全面规范和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势在必行。

  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汉阴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将备案审查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强力推进。年初,法工委依据全国人大2019年12月16日出台的《法规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工作办法》,陕西省人大常委会2017年3月30日出台的《陕西省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和安康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4月出台的《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学习借鉴上海、辽宁、江苏、浙江等地的做法及相关制度基础上,全面了解并参考了安康市其它县区在该项工作中的开展情况,与市人大法工委和备案审查科进行了请示沟通,结合该县备案审查工作实际,形成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修订草案)》初稿,于2021年5月28日提请常委会主任会议进行了讨论审议;随后收集主任会议意见建议,整理完善后印发了征求意见稿,广泛征集了“一府一委两院”及各相关单位的意见建议,并再次进行了修改;6月15日,召集“一府一委两院”相关负责人就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座谈讨论,形成了修订草案提交常委会审议。

  6月18日,汉阴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并予以印发。这标志着汉阴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拉开了序幕。目前,县人大常委会正在积极筹划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宣传、解释和培训工作,努力提高社会各界对备案审查工作认识、了解、支持和关注;筹划建立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加强备案审查工作专业队伍建设。下一步还将逐步建立并实施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的制度,积极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稳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