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散 | 汉阴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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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1号)

 

  为落实陕西省政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应急响应,切实加强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经县委、县政府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镇、村(社区)立即组织对2020年1月10日以来湖北省来汉、返汉人员,及与以上人员有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全面筛查,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少于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其中:对自湖北返汉的汉阴居民和湖北来汉走亲访友在汉阴亲友家中居住的人员采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湖北来汉走亲访友在宾馆居住的人员在所在宾馆隔离。对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的人员,及时联系120救护车转运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进行筛查诊疗。

  二、县内各文化馆、图书馆、展览馆、纪念馆、旅游景点一律暂停对外开放,所有大型文体、广场舞等群体聚集性活动一律暂停举办;各类网吧、酒吧、茶座、歌舞娱乐场所、影剧院、儿童乐园一律暂停营业;各类酒店、宾馆、餐馆、农家乐一律暂停对外餐饮营业服务。由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旅广电局负责落实。

  三、全县各中小学校一律停止各种形式的补课、培训活动,各类校外培训机构一律暂停营业。由县教体科技局负责落实。

  四、县内所有活禽市场交易一律关闭,严厉打击非法贩运售卖消费各类野生动物行为。各类商场、超市、农贸市场严格落实人员限流、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营业人员及市场商贩须做好自我防护,杜绝未采取必要防护措施人员出入。由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局、县公安局负责落实。

  五、全县所有长途客运班线(包括跨省跨市跨县客运班线)、城市公交、县境内农村客运班线、客运面包车全部停运,严厉打击无照运营车辆非法运营载客行为。由县交通局、县公安局负责落实。

  六、全县广大群众尽量减少走亲访友活动,不举办不参加公众聚会聚餐活动。红事暂缓,白事从简,举办须及时向当地镇村报备,严格控制人员范围及数量,参与人员须加强防护。由各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七、广大人民群众要不信谣、不传谣,不转发来源不明的图文视频,发现疑似病例及时报告,积极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八、凡需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措施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触者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构采取医学措施时,应当予以配合;拒绝配合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

  九、在疫情防控期间,散布谣言、哄抬物价、欺骗消费者,扰乱社会秩序、市场秩序的,由公安机关或者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对不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予以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县公安局负责落实。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各项限制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县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5212272
  城关镇值班电话:5212056
  涧池镇值班电话:5610214
  平梁镇值班电话:5510251
  蒲溪镇值班电话:5410221
  双乳镇值班电话:5419699
  双河口镇值班电话:5460080
  观音河镇值班电话:5489137
  铁佛寺镇值班电话:5490218
  漩涡镇值班电话:5580212

  汉阳镇值班电话:5680327

汉阴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

2020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