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关于敬老院运行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作者:民政局 来源: 录入者:hyrd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01日 点击数: 【字体:

汉阴县人民政府    

关于敬老院运行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8年5月31日在汉阴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  

   

汉阴县民政局局长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政府委托,我现将全县敬老院运行管理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思路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近年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县民政局始终把解决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问题作为最大的民生,紧紧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医”的总体目标,着力健全敬老院管理运行机制,积极创新“院民自治,民主管理”,努力做到院务管理制度化、经费保障财政化、集中供养协议化、文化生活多样化、服务工作人性化,不断探索医养结合新模式,全县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得到极大提升,有力确保敬老院安全运行  

一、基本情况  

现有特困供养人员3697人,建成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17所(其中县级1所,区域级9所,镇级7所),床位1496张,集中供养1290人,集中供养率占全县特困人员的35%2017年建成投用特困人员失能半失能养护中心2所,集中养护62人。各敬老院娱乐设施、生活设施完备,聘有专职管理人员和护理员93名。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思想认识,救助供养政策全面落实。近年来,为切实实现特困人员“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医”的总体目标,扎实履行“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职责,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制定了《汉阴县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办法》,确保了农村特困人员供养管理工作的精细化、规范化,有效解决了农村特困人员的生活困难。目前,我县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标准为5300//人,集中供养标准为5800//人,供养资金按季统一划拨专户(敬老院打入敬老院集中账户、分散供养的打入个人账户),切实保障了全县特困供养人员的基本生活。  

(二)实现应保尽保,严把特困人员供养关口。严格按照《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456号)和民政部《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民发〔2016178号)文件规定,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按照“本人申请、村民主评议、镇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程序,对符合特困人员供养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供养范围,确保了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并全部缴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就医住院实行全额救助。并对患有精神疾病的特困人员,印发了《关于做好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管控工作的通知》,由各镇上报后批准其到专业机构康复托养;供养对象逝世善后,由监护人或所在村委会、敬老院料理,并发放其原享受的一年供养金给予补助。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实行自主选择供养方式,除患有传染病和精神病患者不得集中供养外,对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有安全住房的,鼓励其在家分散供养。对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由村委会同帮护照料人、供养对象签订安全住房承诺书,经本人同意,本人委托或村镇委托帮护照料责任人,提供日常看护、生活照料、住院陪护等服务,并签订委托照料服务协议,确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平时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同时,对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镇半年、县民政局每年组织一次复核,重点检查供养对象的生活、住房安全、帮护照料人履行职责情况,对履行职责不好的及时更换,严禁救助供养资金被贪污、挪用、截留或私分等情形发生。  

(三)严格规范管理,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一是规范制度管理。制定了《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养老机构质量建设标准115条,细化完善了各类人员职责和日常工作制度,并组织工作人员和院民进行学习,相互监督、共同遵守。二是健全自治机制。各敬老院成立了院务管理委员会,鼓励院民积极参与,形成院民自治、自我管理的良性管理体系。坚持对院民生活费、劳动报酬发放做到阳光操作、规范运行,对管护人员实行民主监督、绩效奖惩,确保了敬老院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三是开展“三心五员”教育。充分利用空闲时间,广泛开展“三心(即爱心、耐心、责任心)、“五员”(安全员、保洁员、护理员、调解员、服务员)教育活动,促使院民管理科学化、人性化。四是大力发展院务经济。各敬老院本着让每位老人能尽其才的宗旨,认真规划院办经济发展模式,组织开展种植、养殖为主的生产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敬老院“造血”功能和经营性收入,切实改善了特困人员的生活条件。  

(四)持续加大投入,推进基础设施建设。近年来,我县把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根据各敬老院的实际情况,不断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改善特困供养人员的生活环境。2016年,投入180余万元用于星级敬老院创建,重点对软硬件进行完善,10所敬老院星级创建工作全部达标。2017年,为彻底解决老人过冬安全取暖,积极向省民政厅争取资金345万元,为全县13所敬老院安装了取暖设施;申请县级配套资金215万元为月河川道及水源保护地范围内的8所敬老院新建了污水处理系统,确保敬老院污水排放达标。  

(五)创新工作方法,亮点特色工作突出。2017年,围绕全县高龄、残疾、慢性病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日益增多,传统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医护功能缺失的突出问题,投入300余万元在全市率先建立特困供养人员养护中心2所,集中供养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62名。2018年计划投入200余万元新建龙双区域敬老院特困人员失能半失能养护中心1所,建成后能入住70余名特困失能半失能人员。我县“医养护”一体化创新养老模式被省民政厅作为典型案例在全省推广。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意识到我县敬老院运行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与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乡镇敬老院规模小且分散,硬件设施落后,达不到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标准要求。二是运转经费保障不足,且乡镇敬老院管护人员少,工作量大;失能半失能养护中心投入资金量大,仅一个季度需40余万元,而没有上级专项资金支持。三是因用地、环评等手续问题,达不到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要求,全县敬老院均未办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  

上述问题,既反映了我们工作中存在薄弱环节,同时更为我县供养服务机构进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以本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大投入、强化管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整合民政资金,加大区域敬老院的基础设施建设,抓好敬老院标准化创建工作,同时撤并几所偏远、设施较落后的镇级敬老院,全面提升全县敬老院的管理服务水平。二是加强运转经费保障力度,县财政针对养护中心资金投入量大、个别镇级敬老院增加管护人员问题,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切实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三是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优先办理用地、环评、消防等手续,从而达到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要求。四是创新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敬老院运营管理试点工作,为下一步我县敬老院全面推行社会化购买服务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