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人民政府办理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审查报告

作者: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 来源: 录入者:hyrd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01日 点击数: 【字体:

汉阴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    

关于对县人民政府办理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审查报告  

   

——2017年11月30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  

汉阴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彭进军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汉阴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县人大代表提出的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共192件(县法院1件、县委组织部10件)。涉及县政府的181件,交由县政府办理的180件,吴永海代表闭会期间提出《关于解决村级自来水厂加氯机设备正常运转的建议》未交办县政府,但纳入专题询问问题予以现场办理答复。截止10月30日,192件全部办结。  

现结合县政府办理工作报告,人代工委就跟踪办理所掌握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代表的反馈意见  

按照代表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三个档次统计,县政府办理的180件代表建议件评价情况是:  

(一)代表非常满意的127件,占70.6%。这类答复,大多有具体的措施,并在一定时限内能够解决或解决了主要问题,或者做了扎实细致而具体的工作,有较好的预期。如:胡仕萍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设盘龙村至芹菜沟村便民桥的建议》,县发改局积极与县交通沟通协商,组织技术人员进行了勘察设计,制定了方案,建成竣工,代表表示非常满意。  

(二)代表满意的52件,占29%。此类建议答复件中,对代表所提问题在一定时限内能够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或作了比较清楚的解释说明。如:王建华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铁佛寺镇边远行政村移动通信和宽带覆盖率问题的建议》,县移动公司协调上报市公司网络建设部门,请派专业人员对山区较弱覆盖区域网络进行检查和测试,积极向省公司争取立项,目前已批复合一村基站一座,并开通四合村、铜钱村、高峰村、双喜村和鹿鸣村宽带覆盖,其余村组宽带覆盖建设正在进行。代表表示满意。  

(三)代表不满意的1件。钱长翠代表提出《关于给予安坪村三村(原三清区域)配置垃圾车》的建议。由于在前期项目申报过程中,铁佛寺镇未申报任何农村环保设施需求,因此县环保局暂时无法按正常程序安排所提及区域内的保洁设备。县环保局三次联系解释,代表认为没有解决她提出的问题,表示不满意。  

二、人代工委的评价意见  

人代工委以代表是否真正满意为目标,以是否办成见实效为标尺,结合电话沟通联系代表、代表集中评议反馈意见,按优秀、满意、基本满意格次评价,优秀25件,占13.9%;满意146件,占81.1%;不满意9件,占5%。人代工委重点对张元江代表提出的《关于在全县行政村推行扶贫+环保模式设立保洁员的建议》、黄厚金代表提出的《关于修建农业生产道路解决重点项目遗留问题的建议》、龙伯武代表提出的《关于办妥移民安置建房手续的建议》等9件答复件发回县政府办重新答复。县政府办重新组织承办单位进行了补充答复。  

县法院和县委组织部办理的11件代表建议,代表和人代工委评价皆为“满意”。  

为了办好代表建议,今年县人大常委会在采取电话督办、重点件督办、代表视察等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了两项措施:一是首次采取集中评议方式,组织10个镇十个县人大代表小组分别评议测评辖区涉及的代表建议办复件;二是2017年11月29日下午首次采取专题询问新监督手段,选择个别代表建议,组织代表面对面询问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予以办理,进一步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三、问题和建议  

面对近几届以来年度数量最多的代表建议,各承办单位思想认识程度有所提高,能不辞辛苦,注重开展面商面答,注重抓机遇抓落实,获得了代表较高的“非常满意率”,如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公安局、县农林科技局、县旅发办、县移动公司等承办单位;县交通局等承办单位能抓住脱贫攻坚政策机遇,积极化解代表所提出的基础设施方面的现实困难,代表关注多年的交通类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办理工作成效较以往大步提高;县政府办通过下发催办通知、督办通报,强调时限期限和办理要求,积极督办各承办单位认真办理,推动了办理工作的进步。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是客观实在的,较全面地反映了各承办单位办理工作的基本情况和所做的工作,所提建议有一定的针对性,总体办理情况较好办理效果明显。  

回顾今年办理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绩,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一些答复没有站在县政府的角度去答复去落实。如:县交通局汉交函(2017)66号办复件答复“积极向县政府汇报,力争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费补助标准”。县人民政府是办理主体,自己向自己汇报,逻辑混乱!补助标准是否提高,没有明确态度没有后续工作跟进!新建路是否纳入补助范围没有回复代表。  

二是办理工作机制没有完全落实到位。个别答复把代表当下级,政治站位不高,要求代表如何如何;一些超出部门、乡镇职权范围但部门乡镇已经拿出解决方案的答复没有后续,应该协调解决的问题没有协调到位。甚至人大正式文件发回重办后,出现第一次答复和第二次答复件一模一样的现象。  

这是过去多年存在的老问题。这类答复件,数量虽然极少,但直接影响了人大方方面面对办理工作的满意度。分析以上问题的出现,原因在于部门做完了职权范围内工作,超出部门权限的事项形成办理方案上报后,审核中偏重答复形式的审核把关,忽视核心内容的审阅审核,该把关消除的瑕疵没有消除,该“升级”办理的没有升级办,让办理停留在部门层级,政府内部办理系统未充分启动,责任主体发挥作用有缺位,反映出认识上的偏差和欠缺,直接影响县政府工作满意度的进一步提升。  

为了促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一步提升人大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满意度,建议:  

1、强化“政府办理主体”认识。  

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方面。县人民政府是人大的执行机关。为人民服务是初心,办理代表建议是法定职责。依据《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相关规定,涉及县政府序列的代表建议,办理主体是县人民政府。有关单位、部门是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工作的,一文一函、一事一答,体现的是县人民政府的态度、作风、诚信、形象。代表收到答复件,看的是部门的文件,但评价的是县政府的工作。只有认识的提高,才能挖掘办理潜力,打造更高层面办理抓落实的“升级版”;才能上下联动认真办、认真督、认真审,各司其职做好做实办理工作,让代表满意,让群众受益。  

2、落实“审核把关机制”。  

县政府系统多年来运行的“三审核”机制是健全的。政府系统如何有效运行这套工作机制?县政府办在这套工作机制中如何发挥督和办的有效作用,减少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这是下一步必须注意改进的重点,也是政府序列代表建议办理水平办理质量进一步提高的潜力所在。建议今后政府序列的代表建议答复文件,请标注清楚部门、县政府办和县政府领导审核人姓名,以便于人大网上向社会公开。  

3、探索“政府领导领办”制。  

政府领导牵头领办代表建议,是外地实践创新行之有效的一个好办法。我县实践这一做法,有利于政府领导与代表零距离接触联系,有利于示范带头抓落实推进部门办理工作,有利于形成常委会领导、政府领导共同推进办理工作新格局,建议在2018年度探索实践。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