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机关)2016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文本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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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机关)

  2016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文本说明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现将汉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机关)部门决算情况公示如下:

  一、汉阴县人大常委会职责

  县人大常委会是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县人大常委会的主要职责:

  (一)监督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

  (二)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三)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四)讨论、决议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民政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五)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预算的部分变更;

  (六)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七)撤销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人大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县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八)根据法律规定的权限,决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

  (九)补选市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十)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二、内设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县人大常委会设置一个办事机构和五个工作机构。受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对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内设机构一室五委:办公室、法制民政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和城镇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均为正科级全额预算拨款行政单位。办公室下设后勤管理服务中心一个事业机构,属副科级全额预算拨款事业单位。

  (一)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的行政事务和服务保障工作;了解综合常委会主要工作部署和决议、决定的贯彻情况;机关发文的组织起草、文书处理、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及组织政治业务学习;负责全县人大宣传工作;负责督办县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及审议视察意见的落实工作;负责管理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资考核、财务制度执行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县人代会、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主任会议以及以常委会名义召开的其他会议的组织协调安排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常委会与“一府两院”的联系和与各工作委员会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及联系、协调工作;承担常委会领导参加各项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外联接待工作;负责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安全保卫、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承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与督办工作;负责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主任会议或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下设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属副科级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负责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务接待、车辆及机关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承办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的各类会议会务、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建设、信访接待、综治维稳、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同志的服务工作;完成县人大常委会及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主要职责:承办县人大及常委会交付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办理的议案、质询案及县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意见和其他事项;办理有关财政经济、工农业、城市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的具体工作;负责县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与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办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县人大常委会法制民政工作委员会

  主要职责:负责联系县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司法、民政、监察等部门的工作,了解其履行职能职责及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情况,为县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提供依据;围绕常委会议题,根据主任会议的决定,组织专题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为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权服务;负责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司法、民政、监察等部门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事项工作报告的初审,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初审意见;办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

  主要职责:加强同教育体育、科技、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卫生、计划生育、食品药品等部门的工作联系,调查了解其履行职能职责及贯彻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情况,为县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提供依据;围绕县人大常委会议题,根据县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决定,组织专题调研或执法检查,为县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服务;负责县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教科文卫工作方面的规定、办法等草案的初审,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初审意见;办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五)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

  主要职责:负责办理县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人事任免工作;负责代表工作和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县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指导联系镇人大工作;督办县人民代表大会的议案和县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贯彻实施《选举法》、《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工作;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承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交付办理的工作。

  (六)城镇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

  主要职责:负责联系县住建、环保、国土等部门的工作,调查了解其履行职能职责及贯彻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情况;围绕常委会有关城建环保方面的议题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城乡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土地、地质矿产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常委会决策提供依据;对报送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有关城建与环保方面的议案、报告、规划等进行初审;完成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单位基本情况

  1、部门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名称:汉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机关)

  2、单位性质:行政单位

  3、经费管理方式:全额预算拨款单位

  4、人员情况:①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总编制30名。其中行政编制21名,事业编制9名(工勤岗位6名编制机构改革未下达),实有36人。②离退休人数:离休人数:1人、退休人数:24人、遗属补助人数:2人

  四、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

  2016年,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年度收入725.86万元,支出748.96万元,收支结余-23.1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5.11万元。其中:完成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24.67万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8.96万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末结转和结余53.92万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1、收入类:县财政预算拨款收入724.67万元,其他收入1.19万元,收入计725.86万元。

  2、支出类748.96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277.9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工资福利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6.47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养老金、一次性津贴、遗属补助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公用经费支出304.53万元, 主要用于办公费、换届选举经费、水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车费用、公车补贴、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设备购置等费用。

  以上三项支出合计748.96万元。

  2017年,我办将进一步加强对财务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使资金发挥出更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汉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