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7日汉阴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任命:
肖 刚同志为汉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陈 娟同志为汉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罗先卫同志为汉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